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
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
發(fā)布日期:2011-11-05|字體:|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
  來源:國資數據中心
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(2011年10月5日修訂)

1總則

1.1編制目的

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,有效預防、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,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,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,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,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。

1.2編制依據
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(fā)事件應對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》、《突發(fā)公共衛(wèi)生事件應急條例》和《國家突發(fā)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,制定本預案。

1.3事故分級

食品安全事故,指食物中毒、食源性疾病、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,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。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,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、重大食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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